電動擊實儀本儀器符合(GB-7960/87)標準,是根據交通部頒發的公路試驗行業標準(T0131-93)研制的機電一體化儀器,其結構性能*符合承載比試驗(CBR)(T0134-93),回彈模量試驗(T0135-93)中的擊實試驗試件制作要求。
在擊實試驗途中如需停止試驗或發生其他不正常情況,按下“停止”按鈕。機器停止工作,排除故障后再進行試驗。發生機械和電器故障,請不要隨拆毀請專業人員進行檢查。
電動擊實儀操作規程
1、根據使用試筒的直徑大小,調整好工作臺的位置,開機前先用人工提放一下擊實錘,確認試模邊緣不受擊實為準。
2、取制備好的土樣分3-5次倒入筒內。小筒按三層法時,每次約800-900g;按五層法時,每層需試樣約400-500g。大筒使用時,應先將墊塊放入筒內底板上,按五層法時,每層需試樣約900-1100g;按三層法時,每層需試樣約1700g左右。整平表面,并稍加壓緊,然后按規定的擊實數進行置數并啟動進行擊實。擊實時擊實錘應自由垂直落下,錘跡必然均勻分布于土樣面,*層擊實完后,將試樣層面“拉毛”,然后按“復位”鍵,重復上述方法進行其余各層土的擊實。
3、電動擊實儀擊實完成后,用修土刀沿套筒內壁削刮,使試樣與套筒脫離后,扭動并取下套筒,齊筒頂細心削平試樣,擦凈筒外壁,稱量。用脫模器進行脫模,從試樣中心處取樣測其含水量。
4、注意使用小筒擊實之前,上下插好擊實頭插桿;使用大筒擊實之前,拔除上下插桿。